咨询关于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问题
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厅级单位的党组下设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下设机关各党支部。
请问:支部将发展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请示报机关党委后,机关党委是先交机关党委会研究再提交党组会审议,还是先上党组会讨论把关后再交机关党委会研究?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对于这一规定,个人理解是机关党委正式审批前提交党组审核把关,而并不是先由上级党组织(党组)讨论决定后再交下级党组织(机关党委)研究。不知道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