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由一名党员担任多个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但这里的“多个”最好不要超过2人。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章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向所在党组织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是“听取本人汇报”的一种形式,相对于其他形式的汇报具有可追溯性,有助于预备期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一般三个月向所在党组织提交一次思想汇报。
向所在党组织提交书面思想汇报是“听取本人汇报”的一种形式,相对于其他形式的汇报具有可追溯性,有助于预备期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一般三个月向所在党组织提交一次思想汇报。
对于这个问题,请参考:不同时期入党的党员,其入党时间和党龄如何计算? - 共产党员网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高中生当前的首要目标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好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在进入大学、年满18周岁后再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高中生当前的首要目标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好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在进入大学、年满18周岁后再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1.基层党委或县级单位组织部门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训;
2.党员发展对象所在的基层党委有集中培训资格,党支部无培训资格,但有教育考察的义务;
3.培训完成后,最好由基层党委出具结业证书,统一进行编号,粘贴党员发展对象的照片,并加盖基层党委(或党委党校)的印章。 4.发展对象阶段明确要求集中培训,细则对其它阶段没有严格的要求,具体以当地上级党组织下发的要求为准。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1.基层党委或县级单位组织部门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培训;
2.党员发展对象所在的基层党委有集中培训资格,党支部无培训资格,但有教育考察的义务;
3.培训完成后,最好由基层党委出具结业证书,统一进行编号,粘贴党员发展对象的照片,并加盖基层党委(或党委党校)的印章。 4.发展对象阶段明确要求集中培训,细则对其它阶段没有严格的要求,具体以当地上级党组织下发的要求为准。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九条 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1990年9月1日起试行。
这一规定是从1990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
第九条 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1990年9月1日起试行。
这一规定是从1990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
“撤销”可以理解为将处分决定作废;
党内处分如果处分正确,不存在要开会研究解除处分或自动解除处分等问题,处分材料已归入受处分党员的人事档案中,成为历史事实,并将伴随一名党员的终身。
如果处分不恰当,申诉后可能会撤销原来的处分决定,或另给予其他恰当的处分。
一般说“影响期满”。
党内处分如果处分正确,不存在要开会研究解除处分或自动解除处分等问题,处分材料已归入受处分党员的人事档案中,成为历史事实,并将伴随一名党员的终身。
如果处分不恰当,申诉后可能会撤销原来的处分决定,或另给予其他恰当的处分。
一般说“影响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