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档案有问题,怎么看待转正问题?
背景:国企员工,在户籍成为预备党员,当时她还在试用期,后面一直没有转组织关系,马上期满了,她才要转到单位。(目前还没转)我之前建议她先转正后再转过来,她给我说异地入党的事情,后来准备让她转到单位转正,但是前提是她的党员档案没有问题。经过查看档案,她的档案存在一下问题:
一、党员发展纪实手册
1. 入党申请谈话未在一个月内完成,2021年7月入党申请,2022年8月谈话;
2. 部分地方不应填写,但填写了一部分,如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总支意见填写了名字;
3. 2023年8月18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却参加了县委2023年6月份发展对象培训;
4. 2023年8月18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当天成为预备党员;
5. 2023年8月18日确定为发展对象,但在预备党员的接收中支委审查和党委预审时间为8月10日;
6.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应从支部党员大会当天开始,而不是党员会过会时间;
7. 政治审查仅审查了个人,且没有审查报告;
8. 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第一次考察时间略早,不到一个月;
9. 预备党员考察的前三次均含有“入党一年以来”和“同意按期转正”的表述。
二、志愿书
1. 第一入党介绍人和第二入党介绍人均含有表述“同意为发展对象”;
2. 第二入党介绍人未同意第一入党介绍人意见;
3. 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中表决方式表述为举手表述。
这些问题有点严重。现在她的原支部也知道这些问题了,觉得是烫伤山芋想让单位给她转正。
我想问的是①一般情况下怎么处理这种事情?有实际例子吗?
②如果最后确定要在单位转正,那么如果我要做出不承认党员身份的决定,要怎么做?有实际例子吗?如果要按期转正,那么她的原组织关系对这些所有问题做一个情况说明,后面检查到了,我是否要担责?
③或者有其它什么建议吗?
网友的回答
从你的描述中,问题很多,时间逻辑混乱,但党组织管理工作,还是要看这些问题的产生,是谁的原因。第一:如果是因为原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委员业务不熟悉,导致的这些问题,建议函调该同志原来的党支部,要求对其身份进行重新认定,并报上级党委或者党组同意,装入档案。
第二:该同志2023年7月开始申请入党,是何时进入你们单位的,进入单位后为什么没有将组织关系转入(你所描述的转正后再转过来,这个是错误的处置方式),包括在原来的党组织入党,是否涉及突击发展党员(从你的描述中,就是突击发展),你们党组织可以开展党员认定程序,调查取证,如果最终认定突击发展、异地发展什么的,可以不予认定,报你们单位党委认定,还要报上一级工委同意。
第三:如果仅仅是业务不熟悉,各种程序什么的都有,大家都愿意承认不懂业务,不懂错误,在你们开展上第二点的时候,可以考虑认定党员身份,其他的该出函该写说明,一并作为材料,开展党员认定程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