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二条第四款“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工作地党支部一句话就给你延期半年方式不对。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转入党组织要及时负责地进行接收,审查其入党有关资料,接续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如果审查后确有问题,也是报上级党委研究,审查没问题一直拖,责任就在你们的党建业务人员了。建议找支部书记或者上级党委,尽快办理按期转正手续。(ps:工作地点变动,支部函调考察培养情况时,确有需要,可以延迟讨论,但不得超过6个月。是延迟讨论,并不是延期转正)
第一:针对支委缺额情况,经支部普通党员推荐、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缺额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差额20%提名)。第二,向上级党组织报补选委员的请示,说明事由(为什么需要增补),讲清楚初步任选推荐过程,请示事项为拟于什么时候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并附所有候选人基本情况。第三,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第四,召开党员大会开始选举。第五,召开支委会重新对支委成员进行分工。第六,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第七,上级党组织批复。
从你的描述中,问题很多,时间逻辑混乱,但党组织管理工作,还是要看这些问题的产生,是谁的原因。第一:如果是因为原党组织书记和组织委员业务不熟悉,导致的这些问题,建议函调该同志原来的党支部,要求对其身份进行重新认定,并报上级党委或者党组同意,装入档案。
第二:该同志2023年7月开始申请入党,是何时进入你们单位的,进入单位后为什么没有将组织关系转入(你所描述的转正后再转过来,这个是错误的处置方式),包括在原来的党组织入党,是否涉及突击发展党员(从你的描述中,就是突击发展),你们党组织可以开展党员认定程序,调查取证,如果最终认定突击发展、异地发展什么的,可以不予认定,报你们单位党委认定,还要报上一级工委同意。
第三:如果仅仅是业务不熟悉,各种程序什么的都有,大家都愿意承认不懂业务,不懂错误,在你们开展上第二点的时候,可以考虑认定党员身份,其他的该出函该写说明,一并作为材料,开展党员认定程序即可。
这个问题,要考虑未提出转正申请的原因:1.如果是到了转正时间,党支部组织委员未及时通知你、你本人也未去对接(包括疏忽大意忘记、临时抽调等),现在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可以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研究确定按期转正的;2.如果你到了转正时间,党支部通知过你准备提交转正申请等材料,你本人未重视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的话,这个就需要自己汇报清楚原因,争取支部委员和书记的理解和认可,再开展后续的讨论。
不需要写辞职或者其他之类的申请:第一、如果你是变动到其他单位或者团体,需要将组织关系一并转过去,直接转过去就自动取消委员职务了,你组织关系转走后,你原来所在党支部如有需要增补委员,可以将增补委员的请示(里面说明增补原因,一般就是你调走了)报上级党委批准后,按程序增补就行。第二、如果你还在一个单位,转到其它治不了,支部也需要增补委员,你们所在党支部也是同样方式上报支委调整的请示,将原因写清楚即可。
你所说的时间久远,《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也未具体到你需要在何地转正,2014年11月进入新单位,又在12月转正后档案调入单位,个人认为只要你们单位的党支部予以认可就可以。但是按照一般要求,你应该在11月下旬在新单位汇报你的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哪怕你的组织关系未转入,新单位也可以等你组织关系转过来延迟讨论(并不是延期转正)。
没有文件具体规定各委员的职责分工,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了支部书记的主要任务。你要的是文件明确要求,所以提供不了,一般就是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报道,纪检委员负责纪检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网上可查询到)来补充资料,分为2014年5月以前入党和2014年5月之后两种完善方案,具体看里面的内容。一般2014年5月以前入党的需要三书(《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2014年5月以后入党的要求所有材料齐全,具体认定方式,文件内有,比如函调、说明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