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转入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咨询
社区2024年6月11日新到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身份社区助理,该人自述是预备党员,预备转正2024年6月18日到期,现在要在曙光街道建平社区转正。该人6月11日到我社区,工作时间不足一周,社区党员并不了解该人,该人要求6月18日转正。现咨询该人述求是否合理,转正考察时间是否是到社区参加工作3个月后?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