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必须把党员档案一起转走吗?
本人的党员组织关系在村上的支部(四川),党员档案在镇上的党政办(四川),人事档案在县里的人才交流中心(四川)。本人在重庆工作,目前工作的公司和北京的总部成立的联合支部,要求我们把组织关系转移到北京,党员档案不用调动。但是村上支部的同志告诉我,转关系必须把档案一起转走,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同志也不接收我的党员档案,观点也是组织关系和档案在同一个地方。有没有哪位老师给给建议,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网友的回答
如果是正式党员,党员档案应归入人事档案统一保管,且党员档案可不与党员组织关系一同转入新的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之规定,综上所述,建议将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一同放置。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3-05-25 09:54
原则上,组织关系和档案应当随人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5-25 08:39
根据有关规定,有人事档案的,不再单独建立党员档案,应将有关入党材料存入人事档案,且人事档案可与党员组织关系相分离。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5-25 06:29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不必和档案一起的,因为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是相互独立的,是可以分开的,是否一起转就由个人决定,当然也可以转回个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就是居委、村委之类的)。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24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