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述情况,理论上讲是可以接续做好发展工作的,但涉及到有关材料是否及时移交、考察是否中断等问题。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0-27 16:49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你既然到了新学校,新支部也不了解你,无法推荐你,上级党委对你不了解,肯定需要重新考察,但不否认你的积极分子身份。
风言风语
lv 6
发布于:2023-10-27 11:32
根据你说的情况,一般会根据本科学校党组织的发展计划进行安排。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10-27 11:29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看是否是在同一个党组织,还是已经转移了党组织而确定。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0-27 11:20
如果不是同一个学校,会涉及党员发展计划,也就是在,在专科学校里,已经有了你的计划,但到了新的学校,他们没有做你的计划,所以,只能作为积极积极分子,重新接受本科学校党组织的教育培养。
待党组织认为条件成熟,且有了计划,才重新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并接收为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