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前,大学生理论上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入党,但这是非常不正常的现象,必须认真审核其入党过程。
正常来说,大学生就读期间,一年在户口所在地的时间顶多只有2到3个月,不可能参加户口所在地党组织的各种组织生活,特别是,发展对象培训、接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很难从学校赶回来参加。
因此,户口所在地也不大可能会发展这样的成员为党员。
除非学生家长与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有关系。
那就是弄虚作假了,这样的党员应不承认党员身份。
在2012年,也就是在2014年新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之前,没有异地入党的说法,大学生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入党,但是涉及到培养考察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理应在学校申请入党的;或者大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入党,也应该提前跟学校党组织汇报这一情况的,听听学校党组织的意见。
可能涉及异地入党的情况,具体要看户籍地与大学院校的归属。2014年新细则发布之前,发展入党的党组织当时通报且征求过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的意见为同意的,该同志一贯表现良好,长期为党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那么一般可以承认党员身份的,由基层党组织出具处置报告,逐级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审查,最终还得由县区级党委组织部门作出承认党员身的审批意见。
2014年新细则发布之后,对违反规定异地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4-05-21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