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干部 请上级组织部门工作人员给发展对...

请上级组织部门工作人员给发展对象培训班上课,可以发劳务费吗?

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但正常请上级组织部门党建专家给发展对象、支部书记培训班等授课,还能正常支付劳务费吗?这种不能纳入变相送礼的行为吧?

12371网友ki5oof

lv 1

发布时间:2024-07-03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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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问题的表述,如果是正常的支付其讲课的费用,是不应纳入变相送礼的行为。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7-0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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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可以从党费中列支: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正常支付劳务费,可以从党费中列支,费用的额度应该请示上级党组织确定;一般这种不能纳入变相送礼的行为。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07-0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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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讲课费还要按照各地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如果多次、大额明显高于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就要注意了。

孙平

lv 7

发布于:2024-07-0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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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规定发放讲课费。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4-07-03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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