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支下的两个支部相互调整支委,需要重新增补吗?
党总支下的两个支部,其中一个支部的支委调整到另一个支部,可以党委直接任命支委么,还需要开党员大会重新增补么?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委员若干人,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因此,如果要调整一个支部的支委到另一个支部,应当先由原支委辞去职务,然后由党员大会重新选举产生新的支委,再由党委进行任命和分工安排。
如果调整涉及到支部书记的职务,应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四条规定,经本级党委同意,下级党组织可以按照其章程的规定进行补充,补选产生新的书记。新书记任命后,应当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总之,对于党支部的支委调整,应当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进行操作。
如果调整涉及到支部书记的职务,应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四条规定,经本级党委同意,下级党组织可以按照其章程的规定进行补充,补选产生新的书记。新书记任命后,应当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总之,对于党支部的支委调整,应当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