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中断2年后...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中断2年后是否还可以继续培养?

我单位2022年入职新员工中有一位新同事在2018年9月24日被原单位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9年12月31日所在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但由于原单位没有党委所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基层党委意见一栏为空。
该员工于2020年6月末从原单位离职,原单位对他的培养考察记录至2020年6月17日结束。
该员工在2020年6月离职后未及时找所在社区党组织接收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故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中没有2020年6月后的培养记录。
该员工2022年8月入职我单位,请问我单位支部是否可以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之规定接收该员工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对该员工的培养时间是否可以连续计算?亦或是该员工需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从头开始进行发展党员工作?

12371网友ws1tna

lv 1

发布时间:2022-12-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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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该员工2022年8月入职我单位,请问我单位支部是否可以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之规定接收该员工的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可以

对该员工的培养时间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可以,不过要你现在这个支部开会,1、确定他作为积极分子继续培养,2、注意培训,考试这些要重来,3、在现在支部培养够1年了再进行下一步

亦或是该员工需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从头开始进行发展党员工作?
理论上不需要,但就时间来说其实差不多

13718169688

lv 8

发布于:2023-01-0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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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2-12-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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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接续培养,但离职这段时间不应计算为积极分子时间,也不需要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
原单位可在2020年6、7月份对其作出一次鉴定,负责地将培养考察材料转入现单位,现单位于2022年8月后,接到培养考察材料后,作出一次鉴定,对间断的两年情况作出一个接续培养、但不计算为连续培养时间的结论,之后再接续培养,直到具备党员条件,再按发展党员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

河北沧州闫浩胜

lv 8

发布于:2022-12-2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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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没有党委,应当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啊?!
建议重新入党。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2-12-2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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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可以继续培养。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2-12-28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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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建议从重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2-12-28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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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表述,发展对象身份肯定是不成立的,因为发展对象的确定是以党委备案通过回复件为依据的。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超过两年,其培训结果都应当从新参加培训,所以,建议重新递交入党申请。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2-12-27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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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中断几年后,建议再次申请入党,不能继续培养。需要重新开始培养过程。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2-12-2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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