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在前面转正处正常签署意见,同时额外附一个“纠误说明”,盖章。
来自:  留心语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flji2e  2024-04-22 15:10
党员大会工作报告?抱歉没听过这个话语。
来自:  留心语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d19ml  2024-04-22 16:04
这个一般不会撤销,如何召开可以与上级党组织保持沟通。
来自:  留心语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a7gi9  2024-04-22 16:05
与总部在哪没有任何关系,这都是不负责任的话术。既然在淄博上班,说明淄博有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根据党员人数成立相应的党组织即可。
来自:  留心语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w2jyf  2024-04-22 16:11
高校一般不可能设置所谓的党工委,高校才是党委,管理党员学生一般会根据院系成立相应的学生党支部。
来自:  留心语3个回答提问者:  信都长风  2024-04-22 16:14
就是一个基层党委而已,前面描述的与党委性质没有任何关系。
来自:  留心语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zvw1t  2024-04-22 16:36
既然党费已经补交了,建议积极联系该党员将党员组织关系尽早转出。同时可以告知该党员如果多久不转出,将按照自动脱党处置。后续如果仍不配合转出的话,那就按照自动脱党处置了,并将决议放入其个人档案中。
来自:  留心语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ifp8x  2024-04-22 17:20
建议积极配合党组织将问题查清楚,服从组织安排。
来自:  留心语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dtpf1  2024-04-22 17:52
1.通过党员大会的形式讨论。
2.不清楚单位性质,无法给出符合要求的回答。建议积极与上级党组织保持沟通。
来自:  留心语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ajwdg  2024-04-19 17:33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列为发展对象,进而成为预备党员的规定,最早见于1990年8月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根据该细则,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来自:  留心语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36bn1e  2024-04-19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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