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到期单位未及时转正,现在社区不接收组织关系,怎么办?
本人预备党员应于2020年12月到期转正,当时单位也进行了考察。后因个人原因于3月离职,离职后转接组织关系时区组织部要求必须以转正身份才能接受,而原单位声称人已离职无法展开党委会,因而既不能转正也不能提供逾期说明,现在组织关系无处接受,本人应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