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干部 这种情况属于任职回避的范围吗?...

这种情况属于任职回避的范围吗?

单位领导的奶奶弟弟(即领导父亲的舅舅)的孙女拟提拔为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需要执行回避吗?

12371网友8qlhbm

lv 1

发布时间:2024-04-09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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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建议回避。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4-09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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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星辰大海

lv 2

发布于:2024-04-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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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当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建议咨询上级主管单位。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4-04-09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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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超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了。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09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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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二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你提到的这种情况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在本单位从事财务工作。

13718169688

lv 8

发布于:2024-04-0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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