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但现实中很多党组织都要求了按手印,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没有要求就不需要按
情况允许的话,一版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先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然后再进行发展对象培训。《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特殊情况可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对于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情形的,党组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既不能不加分析,不看本人的现实表现,一概以本人家庭有问题为由拒绝吸收其入党;也不能未经认真考察了解,轻率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对这些同志,如果经过较长时间考验、一贯表现较好,并且能正确认识有关直系亲属所犯的错误,又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经党组织严格审查,可以吸收其入党。
需要注意的是,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参与邪教组织、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如果不能与其划清界限,就属于政治审查不合格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参与邪教组织、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如果不能与其划清界限,就属于政治审查不合格的情形。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受到行政处分,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讨论转正事宜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已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属于一般性错误,行政处分又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长预备期;如果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予行政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