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
撤销原支部,成立新支部。依据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设委员会的,不用开。不设委员会的,需要开。
依据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依据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
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
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