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第一、支委通过支委会议给党员评定等次是给所有的党员评定等次,包括对3名支委,所以不需要回避。
第二、3名支委,如有1名缺席,只要参会人数达到半数以上,有半数以上表决同意,会议就有效,并不是说少1名支委就不能开支委会,2名支委开会,意见一致的话,会议和决议都是有效的。
来自:  一曲烟青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h97n15  2023-06-08 17:31
政治审查的范围
1.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指有直系血缘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成长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的社会职业、政治面貌及其政治表现情况。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2.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是指在政治上或者经济上与其联系密切影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和近姻亲如伯叔姑勇姨和岳父母、公婆,还包括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
来自:  一曲烟青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oirrd  2023-06-09 07:43
可以的,组电明字〔2017〕5号文件规定,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
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积极分子培训可以使用,发展对象那就更可以使用了。
来自:  一曲烟青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43pei  2023-06-08 15:44
党组织负责人(支部书记、副书记)可以上级党组织指派。如果有支部书记,副书记可以不再设置,等下次换届时再选举。若要补选,可以从支委中选举产生。
来自:  一曲烟青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4gft0  2023-05-19 10:41
有可能,按照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新编本)》270条问答指导:对新转入的、已超过预备期未转正的预备党员,现单位组织应当向预备党员本人和原单位党组织了解有关情况。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处理。
对预备党员因不具备党员条件、原单位党组织未对其办理转正手续的,现单位党组织应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对因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原单位党组织未能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的,现单位党组织应做好转入预备党员的接续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现单位党组织必须在预备党员转入六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
对因其他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超过预备期未转正的,现单位党组织经过考察,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来自:  一曲烟青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cr6do  2023-05-19 11:30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所以支委会研究确定的才是积极分子,剩余的3人并不是否决,只是支委研究确定4人为积极分子,其余3人支委会议中应指出缺点和不足以及差距,作为入党申请人继续考察。支委会议记录为依据。
来自:  一曲烟青2个回答提问者:  靳小花  2023-05-17 09:09
没有要求公示,但要求逐一向党员本人反馈评定等次。
来自:  一曲烟青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irq5gu  2023-05-17 10:56
需要,而且要带头开展自我批评。
来自:  一曲烟青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lg4ma  2023-05-17 10:57
根据各地党组织要求开展,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
来自:  一曲烟青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vwpjcq  2023-05-15 11:14
要作为委员候选人参加委员的选举,《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有明确解释
来自:  一曲烟青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ck4p0  2023-05-11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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