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可以经商,但须符合相关条件。
依据是《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来自:  龙杰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x9myo  2019-09-26 09:38
纪委有监督同级党委的职能,一人同时担任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自己怎么监督自己?所以不能兼任。
来自:  龙杰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n3jey  2019-09-26 15:44
一般情况下县委书记虽属省管干部(省管干部一般是厅级以上),但属于正处级。但有的县委书记是上级(市级)常委兼任,就是副厅级。也有的县委书记兼任本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党工委书记,也是副厅级。
来自:  龙杰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sv3rx  2019-09-26 19:46
即使是在2005年左右,入党都有一套比较严格的程序。入党前要考察一年,党支部和介绍人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至少每季度一次,本人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状况,必须要通过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本人也要参加,并在会上表态),支部大会通过后,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才算是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仪式。看来,你所在地的党组织负责组织工作的同志对业务不熟。
来自:  龙杰4个回答提问者:  卧龙山  2019-09-26 16:34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你这个情况应该认定为漏报比较合适,情节应该是较轻,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才算情节较重。至于诫勉谈话,影响期是6个月。
来自:  龙杰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4vjrz  2019-09-25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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