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级党委批复要求,直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书记、副书记,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备案。(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指定负责人)
如表述情况,是不可以从事支部党务工作的(在本支部连基本“三权”都没有);既然是你单位员工,那么其组织关系为什么不转入?
如表述情况,建议在a、b地区各设立一个独立支部,由有批准权限成立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负责管理。
可以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员档案通常应该是与人事档案一并管理的,建议先咨询一下管理原单位的上级党委。
根据党章,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过党组织也有一定的提醒义务,组织关系未转出,原党组织仍有管理义务,建议积极对接原部队党组织询问是否可补交党费,转出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