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所以,根据3至5人的规定要求标准,显然明确包含了偶数(4人)也是可以的,具体要看党支部的工作需要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
所以,根据3至5人的规定要求标准,显然明确包含了偶数(4人)也是可以的,具体要看党支部的工作需要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http://news.12371.cn/2016/08/25/ARTI1472088836873972.shtml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http://news.12371.cn/2017/09/04/ARTI1504515186388172.shtml
http://news.12371.cn/2016/08/25/ARTI1472088836873972.shtml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http://news.12371.cn/2017/09/04/ARTI1504515186388172.shtml
建议参照对支部书记的党龄要求,因为后续等额选举出的书记、副书记,都是从委员中产生。
当时的发展细则没有相关问题的规定,只有党委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
依据党内相关规定,单位有党组织的不可以转到单位驻地的村(社区)党组织。
关于第二次考察情况,可以到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开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为依据,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完善后,再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具体是否需要办理延期或按期转正,由接收单位党组织讨论研究决定。
关于第二次考察情况,可以到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开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为依据,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完善后,再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具体是否需要办理延期或按期转正,由接收单位党组织讨论研究决定。
具体要看上级纪检单位、党委组织的授权和该国企纪检组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