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时间久远,《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也未具体到你需要在何地转正,2014年11月进入新单位,又在12月转正后档案调入单位,个人认为只要你们单位的党支部予以认可就可以。但是按照一般要求,你应该在11月下旬在新单位汇报你的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哪怕你的组织关系未转入,新单位也可以等你组织关系转过来延迟讨论(并不是延期转正)。
贵州周
lv 3
发布于:2024-07-30 11:46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前提得在入职时,跟新单位党组织及时汇报过本人的党员身份和组织关系情况,涉及到距离转正时间就差一个月,征求新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同意您在户籍地党支部完成转正程序,并提交在新单位期间的考察意见,一般不能算异地入党。
根据你所述情况,虽然在组织关系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在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的结果应予承认,这与“异地入党”有本质的不同。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7-30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