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委员是否可兼任多个支部的书记?
在日常的党务工作中,遇到一个问题,请帮忙答疑解惑,谢谢。我们单位的性质是国有企业,除集团党委的机关党支部外,下属子公司都成立了党支部,某位领导是集团党委委员,在集团机关党支部任支部书记,组织关系也在机关。同时他兼任了下面两个子公司的支部书记,但是组织关系并没有转入。我想请问,我们的党员总人数里面到底应不应该加上他,还有,在增补委员的时候,他是否有投票权利,如果有,他的组织关系并没有在此,如果没有,他又是支部的书记,应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所述情况不符合有关规定。对于任意一位党员,组织关系只能在某一个特定的党支部,并在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任职,也就是该党员只能依法被选举成为集团机关党支部书记和集团党委委员。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