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 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第二十四条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4-07-11 16:33
如果是高校毕业后出国留学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如果是工作后又离职出国留学的,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到本人的常居地党组织或者人才机构党组织,再办理保留组织关系的手续。
留学回国后,依据《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办理恢复预备期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