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5-18 21:34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根据问题,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党支部支委会设置的规定,党支部设置书记和副书记以及委员应以党员情况及工作而定,上报设置方案应报上级党委审批。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5-15 09:31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须臾
lv 5
发布于:2024-05-15 09:31
不论设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必须有的,副书记可以有的。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支部不满7人的无法选举支委的可只选举1名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1名副书记
雾
lv 6
发布于:2024-05-15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