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员严格来说不是一种党内职务,而更像是一种资深从事党务工作的“资质”。而且组织员及其工作机构(组员办)由县级及以上党委委托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代管。基层党组织无权设置组织员。话说一共3名党员,书记应该足够了。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5-06 15:18
请具体说明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以便获得准确回复。
一般情况不合理,如果该单位部门是党建部门或者组织部门,可以有“组织员”,但这个是专职党务工作者,应属于单位部门,不属于党支部。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5-06 15:11
不合理。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5-06 12:15
个人认为这里的“组织员”是不太恰当的。
一般来说,组织员一是由一定的级别的党(工)委组织部门(如工委组织科、县委组织部、镇委党建办等),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工作而设置的岗位。二是基层党委的工作部门(党委办公室),在没有设置组织、宣传科(部、室)的情况下,设置的岗位,主要是对接上级党(工)委的组织(宣传)部门。
作为你们支部,可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