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工作调动,新单位不接收怎么办?
升学了,在原有单位三个月内离开就不给办理预备党员发展手续,原来的学校到党员发展的第十步,政审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做,但是在新学校不承认资料完整性,他们说2023年4月13日的发展对象备案,到政审这步只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我毕业时间是七月份,完全来得及弄完政审,必须回去把政审和培训证书补了才接收。我去找原来学校补资料,那边说政审完三个月内要转预备党员,但是我三个月内就毕业了,离开组织所以不能发展,只能交接下个组织继续发展。我觉得我到这步直接走死了,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
网友的回答
可以建议你现在学校的研究生党支部把你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给你重新指定培养联系人,在经过一定时间后(比如六个月),根据院系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时间安排,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将你重新确定为发展对象。
尽管你原来学校党组织的说法并不恰当,因为政审以后的环节还有支部委员会审查、上级党委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你将于三个月内离开单位,可以到支部委员会审查环节或党委预审环节,因为“政审以后就必须发展为预备党员”这个说法是不严肃的。
但是,既然没有在原来党组织进行政审、集中培训,再由原来党组织补这些材料是不合规、不正确的。
尽管你原来学校党组织的说法并不恰当,因为政审以后的环节还有支部委员会审查、上级党委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你将于三个月内离开单位,可以到支部委员会审查环节或党委预审环节,因为“政审以后就必须发展为预备党员”这个说法是不严肃的。
但是,既然没有在原来党组织进行政审、集中培训,再由原来党组织补这些材料是不合规、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