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谨慎又洒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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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4-22 20:15
可以委托其亲人代为交纳党费的,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在递交入党申请时,就代表同意按期交纳党费的。如因病交纳党费有困难,可以向党组织申请少交或免交。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美美七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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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4-22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