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撤销合并换届相关事宜
1、现有A、B两支部,希望将A支部撤销,并入B支部,若通过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的方式处理,是否仅需要一份对支部的决定事宜材料+对上级党委备案材料?
2、撤销合并后,B支部支委是否可以保持不变继续担任?若基层党委做撤销合时同步任命B支部新书记,支委应如何确立?若通过换届选举产生支委,书记是否也需要进行重选?
2、撤销合并后,B支部支委是否可以保持不变继续担任?若基层党委做撤销合时同步任命B支部新书记,支委应如何确立?若通过换届选举产生支委,书记是否也需要进行重选?
网友的回答
1. 按题主表述,这种只需要一份决定材料和一份备案材料;
2. 这里有一个概念需要捋顺一下。就是仅撤销A支部,党员转入B支部,还是撤销A、B支部,成立新的B支部,如果是仅撤销A支部,那么B支部支委可以保持不变继续担任,如果要任命新书记,则需要先免除老书记,再指派新书记;
如果撤销A、B支部,成立新的B支部,则应按照《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解答的新成立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口径,在决定材料里面可以明确是否指派书记,如指派,则由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如未指派,则由上级党组织指定党员牵头负责支部选举筹备工作。
《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中对新成立党组织选举工作作了如下解答:一般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上级党组织批复成立基层党组织时,仅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职数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一名党员牵头负责党组织选举筹工作,由其召集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集体研究决定有关选举的重要事项,损级党组织审批。另一种是上级党组织批复成立基层党组织时,明确了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以及书记、副书记或常委的,由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党委扩大会或党员大会等,集体研究决定有关选举的重要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比如研究代表名额及构成、委员名额及提名原则等。选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办理。
则新支部需要换届选举产生全部支委,从选举完成之日开始计算届期。
2. 这里有一个概念需要捋顺一下。就是仅撤销A支部,党员转入B支部,还是撤销A、B支部,成立新的B支部,如果是仅撤销A支部,那么B支部支委可以保持不变继续担任,如果要任命新书记,则需要先免除老书记,再指派新书记;
如果撤销A、B支部,成立新的B支部,则应按照《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解答的新成立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口径,在决定材料里面可以明确是否指派书记,如指派,则由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如未指派,则由上级党组织指定党员牵头负责支部选举筹备工作。
《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中对新成立党组织选举工作作了如下解答:一般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上级党组织批复成立基层党组织时,仅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职数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一名党员牵头负责党组织选举筹工作,由其召集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集体研究决定有关选举的重要事项,损级党组织审批。另一种是上级党组织批复成立基层党组织时,明确了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以及书记、副书记或常委的,由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党委扩大会或党员大会等,集体研究决定有关选举的重要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比如研究代表名额及构成、委员名额及提名原则等。选举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办理。
则新支部需要换届选举产生全部支委,从选举完成之日开始计算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