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倡这种掐点的做法,容易导致一到时间就发展,完全不顾质量、公平和其他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的权益。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4-02 09:14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实践中很难做到,因为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4-01 17:56
根据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党组织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因此发展对象的时间不能为2021年6月8日。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4-01 15:15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这里应该要注意“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因此,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应该晚于2021年6月9日。
规范来讲,入党积极分子时间2020年6月9日,那么2021年6月8日为1年考察期满,确定发展对象时间应为2021年6月9日及以后。
代号丿皮皮虾
lv 4
发布于:2024-04-01 15:07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既然要提前一天,为什么不能推后几天呢?请参考。
孙平
lv 7
发布于:2024-04-01 15:07
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必须满一年,这是党的组织原则和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党的教育和培养后,具备基本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做好充分准备。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4-01 14:56
入党积极分子时间2020年6月9日,发展对象时间不可以为2021年6月8日吧,不够一年吧,最早也得2021年6月9日吧。
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另外要注意,如你问题描述的,积极分子时间为2020年6月9日,那么2021年6月8日,它的积极分子身份还未满一年,这一天列为发展对象是不可以的。另外要注意,从满一年开始,组织上要把它列为发展对象,还要一定的程序工作,总要花上一些合理时间,个人理解怎么也得一个月。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4-04-01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