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建读物出版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政策解读”第50、59条关于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的方法、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的说明,没有对入党申请人汇报思想提出要求可以是书面汇报,也可以是口头汇报,不必每季度要求积极分子撰写一次思想汇报。因此,思想汇报一般不必按手印,也不必存入党员档案。
党员本人撰写的思想汇报,应该不需要培养、介绍人人签字;但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相关培养教育考察内容表格栏目内,必须要有培养人、介绍人的人签字或按手印。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3-26 10:12
看您上级有没有这个要求了,在发展党员细则里是没有的。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
基层党组织可以这样要求本党组织
但如果是从其他单位转入的党员档案,不能以此为由认为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