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眼里有星辰
lv 7
发布于:2024-03-06 16:55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党员人数较多时,组织生活会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人数较少时,以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两种形式不重复进行。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3-05 17:59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建议根据党员数量结合工作实际进行。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4-03-05 14:20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3-05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