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未届满,单位发生改制,重新成立还是届满再改建?
党支部还未届满,还有不到一年才到期,但单位发生改制,管理模式变化较大,党组织得重新调整,应该伴随改制重新成立还是等到届满再改建?
网友的回答
您提到的这个问题太大了。只能从几个方面来逐一作介绍吧。
首先,您的党组织主体单位有没有发生变化,这里包括更名、更换主体单位等等,如果这些发生改变,建议撤销重建党组织。
其次,看您党组织中的党员人数变化大不大,是不是满足支部变总支甚至变党委的条件,如果符合,党组织需要重新组建。
第三,就是您提到的管理模式变化了。这里又分两种情况。
首先是人财物的独立管理权限有没有变化,比如原来不具备人财物独立管理的单位变成可以独立管理,这时候党组织可以不用重新设置,但是支部要担负起“三重一大”事项前置审议的要求,支委委员可能需要适当调整。反之亦然。
另一种情况是在人财物管理权限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企业性质发生了变化,比如国有独资变成国有控股甚至国有参股,也是和前述情景一样,支部的主要职责发生变化,支委委员组成同样也需要做对应调整。
最后一种情况是股权结构和管理权限都没有变化,但是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有重大变化,比如经理层推行职业经理人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这种情况,同样这个时候党组织也要担负起相应职责,也是需要对党支部委员进行相应调整的。
各种情况很多,就不一一枚举,总支一个大的原则是党组织的设置要以服务党组织的任务落实为前提,具体的实际情况可以和上级党组织沟通商榷。
首先,您的党组织主体单位有没有发生变化,这里包括更名、更换主体单位等等,如果这些发生改变,建议撤销重建党组织。
其次,看您党组织中的党员人数变化大不大,是不是满足支部变总支甚至变党委的条件,如果符合,党组织需要重新组建。
第三,就是您提到的管理模式变化了。这里又分两种情况。
首先是人财物的独立管理权限有没有变化,比如原来不具备人财物独立管理的单位变成可以独立管理,这时候党组织可以不用重新设置,但是支部要担负起“三重一大”事项前置审议的要求,支委委员可能需要适当调整。反之亦然。
另一种情况是在人财物管理权限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企业性质发生了变化,比如国有独资变成国有控股甚至国有参股,也是和前述情景一样,支部的主要职责发生变化,支委委员组成同样也需要做对应调整。
最后一种情况是股权结构和管理权限都没有变化,但是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有重大变化,比如经理层推行职业经理人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这种情况,同样这个时候党组织也要担负起相应职责,也是需要对党支部委员进行相应调整的。
各种情况很多,就不一一枚举,总支一个大的原则是党组织的设置要以服务党组织的任务落实为前提,具体的实际情况可以和上级党组织沟通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