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换届选举,下一届的支部候选人是由本届支部委员会3人提出?
支部(支委3人)换届选举时,下一届的支部候选人是由本届支部委员会3人会议研究提出?本届支部委员会换届的请示和选举办法是报本届党委审批?还是需再上一级党委审批?
网友的回答
一、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党支部委员提名和产生程序一般为: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
2、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建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3、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说明人选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等额选举。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提名时的要求
在一个党组织内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享有党章赋予的权利方面都是相同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被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预备党员以及正在留党察看期内的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可提名为候选人。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包括留党察看期满恢复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在影响期内,虽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不宜提名;如果是影响期已过的,确已认识并改正了错误,工作有成绩并受到大多数党员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提名。
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党支部委员提名和产生程序一般为: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确定下届委员会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
2、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建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3、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说明人选酝酿产生的情况,提请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进行等额选举。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提名时的要求
在一个党组织内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在享有党章赋予的权利方面都是相同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被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预备党员以及正在留党察看期内的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可提名为候选人。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包括留党察看期满恢复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在影响期内,虽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不宜提名;如果是影响期已过的,确已认识并改正了错误,工作有成绩并受到大多数党员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