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指定”的组织程序,是必须经过支委会研究决定吗?
请问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党小组长的设立由党支部指定或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党支部指定的组织程序必须是经过支委会研究决定吗?还是有其他程序?谢谢!
网友的回答
支委会研究决定即可。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4-02-01 08:55
是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2-01 08:32
要不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反正不可能是由支部书记一个人决定的。
虽然《条例》只明确是指定,但这也是党支部的大事,应当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
此处的“由党支部指定”一般应理解为“由支部委员会指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1-31 18:21
根据问题,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三条”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的规定,这里的党小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不是党支部某一个决定或者支部书记一个指定,而是经过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1-31 18:13
是的,要通过支委会集体研究。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1-31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