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时间的各项时间有问题,现在怎么办?
我是2008级学生,9月入学,2008年11月提交入党申请书,2009年3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09年12月接受为预备党员,现在单位查档案,说时间有问题,要求回学校开证明,现在这个应该怎么说合理?
网友的回答
据你所述,确实不符合发展党员细则,递交入党申请书后至少经过6个月教育培养考察才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至少经过1年教育培养考察可吸收为发展对象。《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间隔4个月,在2009年来说,这个没有任何问题。
最关键的是,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接收为预备党员,只花了9个月,也就是说,从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可能只有7到8个月,这就严格违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即使是1990年版也要求从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需要一年时间的培养教育考察)。
所以,这个就需要学校提供情况说明,并由现党组织进行综合研判,结合实际表现,是否承认你的党员身份。
我们不可能教你怎么写情况说明,这个说明,必须由学校党组织实事求是的出具。另外,也不是出具了说明就行了,还得单位党组织认可。
最关键的是,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到接收为预备党员,只花了9个月,也就是说,从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可能只有7到8个月,这就严格违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即使是1990年版也要求从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需要一年时间的培养教育考察)。
所以,这个就需要学校提供情况说明,并由现党组织进行综合研判,结合实际表现,是否承认你的党员身份。
我们不可能教你怎么写情况说明,这个说明,必须由学校党组织实事求是的出具。另外,也不是出具了说明就行了,还得单位党组织认可。
1990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九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不论是老《细则》还是新《细则》,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虽然《细则》都没有规定需要半年以上,但都在《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做了明确,因此,你的入党问题各项时间都有问题,必须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属组织原因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取消党员身份。
不论是老《细则》还是新《细则》,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虽然《细则》都没有规定需要半年以上,但都在《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做了明确,因此,你的入党问题各项时间都有问题,必须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属组织原因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取消党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