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组织关系的乡镇在搬迁后发现个人党员档案丢失,应该怎么补办?
2017年毕业后,学校表示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分开,人事档案寄到户籍所在地市人才交流中心保存,党员档案自行带着交给家乡街道办事处/村委党组织,然后由接收处开回执单寄回到学校。当时我便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了这些——先是去到县委开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证明,交由下一级乡镇的党组织接收,我亲眼看着接收人员把我的档案袋放到一堆档案里面,但没拍照留证,只是开了回执单寄回学校。当时街道办事处和乡政府的一些部门在一处办公,后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分开并搬迁,在整理档案时发现有几个人的党员档案丢失,在沟通时,因为时间有点久远,街道办事处表示不太确定我的档案是否交给过他们。这期间我们村建立了党员群,把我拉了进去,党费以及捐款事项都在此群完成,皆按照规定交付。在未建群前,我是将党费交给大队书记,再由他交到乡里,但好几次都是交的现金,也没给我党费证上盖章,并未留证。
鉴于此情况,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在找不到党员档案,只能补办,具体事宜让我去和学校沟通。因为他也不太清楚都需要什么手续,我便先给学校院党委打电话沟通是否可以补办相关材料,对方表示当年文件较少,都是一式一份,恐怕不能补全,让我先去现在的党组织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找学校尽可能按照现在党组织要求去补充能补充的相关材料。但党组织那边也不清楚都需要补充什么,具体怎么做。
故前来咨询,我这种情况具体应该如何补办党员档案?希望能得到解答,谢谢!
鉴于此情况,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在找不到党员档案,只能补办,具体事宜让我去和学校沟通。因为他也不太清楚都需要什么手续,我便先给学校院党委打电话沟通是否可以补办相关材料,对方表示当年文件较少,都是一式一份,恐怕不能补全,让我先去现在的党组织开具补充材料证明,再找学校尽可能按照现在党组织要求去补充能补充的相关材料。但党组织那边也不清楚都需要补充什么,具体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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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缺失或党员档案遗失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党组织了解情况、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其党员身份进行核实认定。对认定党员身份,或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乡镇(街道)等党(工)委要在其补填的《入党志愿书》(可不进行编号)“备注栏”中说明有关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连同本人的情况说明、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证明材料等,一并存入本人党员档案(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由乡镇(街道)等党(工)委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
确因年代久远,所在党组织发生变化、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离世或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无法查找等情况,对长期为党工作、一贯表现较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相关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确认党员身份后,按有关程序补办《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
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办法,探索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不断提高党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确因年代久远,所在党组织发生变化、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离世或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无法查找等情况,对长期为党工作、一贯表现较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相关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确认党员身份后,按有关程序补办《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
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办法,探索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不断提高党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