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对异地入党的党员怎么处理?...

对异地入党的党员怎么处理?

对存在异地入党问题的党员该如何处理?有无相关依据?

12371网友vyn60h

lv 1

发布时间:2023-12-1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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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得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强令发展或把不具备条件的至亲好友拉入党内,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对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反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采用不正当手段发展的党员,与本人没有直接关联,本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支委会讨论同意,可以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还提出: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2-11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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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广东省阳江市Andy

lv 10

发布于:2023-12-1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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