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全资控股公司党组织可以不设置专职副书记吗?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第一章第六条 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第四章第十四条 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
请问一家国有企业控股子公司的党组织中,因人数较少,可以不强制设置专职副书记吗?
网友的回答
建议询问上级党组织有关同志较为妥当。
光影
lv 3
发布于:2023-12-07 17:01
对于这个问题,关于设不设置专职副书记,具体根据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最稳妥的办法建议咨询你的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12-07 11:37
既然规定是“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说明不是必须“配备专职副书记”,所以可以不配备专职副书记。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2-07 10:22
你的问题不够明确,无法回答。一共有几名党员?成立的是党支部、党总支还是党委?设了几名职数?
配备专职副书记不是硬性规定,要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确定。
孙平
lv 7
发布于:2023-12-07 09:49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第十六条 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不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执行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
(二)履行领导、统筹、牵头、配合、监督等执规责任不力;
(三)执行党内法规打折扣、搞变通或者选择性执行;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执规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12-07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