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党委会应如何讨论发展党员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37条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18条也提到,党组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发展党员应先上党组会讨论决定、再上党委会审批?还是应先上一次党委会,各位委员知晓发展党员基本情况并得出是否适宜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结论、再上党组会讨论决定,最后再由党委会审批呢?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18条也提到,党组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发展党员应先上党组会讨论决定、再上党委会审批?还是应先上一次党委会,各位委员知晓发展党员基本情况并得出是否适宜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结论、再上党组会讨论决定,最后再由党委会审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