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的公示和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的问题
从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为发展对象要求满一年以上,是要一年以上还是可以含一年,例如2022年4月1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然后2023年4月1日进行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可以吗?支部党员大会是2023年4月2日讨论确定是否可以转发展对象。发展党员细则没有明确公示时间是否可以提前,公示时间是在座谈会之前一周2023年3月27-31日。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似勉强符合有关规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1-30 13:37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首先你要满足一年以上,然后再开会推荐,不能先公示,再到日子去推荐。
风言风语
lv 6
发布于:2023-11-29 13:36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根据本问题的叙述,依据上述规定,确定发展对象必须一年以上。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1-29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