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自传是发展对象必须要写的吗?...

自传是发展对象必须要写的吗?

请问发展党员时,自传是必须让发展对象写的吗,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要写自传?

12371网友mlugqw

lv 1

发布时间:2023-11-09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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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现在不再硬性要求写自传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1-0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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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014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鉴于新《细则》去掉了自传,就是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再让发展对象写自传了,再要求写自传就违反规定了。

河北沧州闫美美

lv 6

发布于:2023-11-0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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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前,自传都还要放入党员档案里面去的必须材料之一,现在有些地方还需要,只是有些作为辅助资料了而已。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3-11-0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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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的工作细则: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2014年的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所以从规定来看,1990年的细则提到了自传,但2014年的细则是没有的,所以我的理解是,自传应该并不是必须的,因为没有规定。但是,实践操作上,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都要写个详细的自传,便于组织考察和确定政审安排。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3-11-0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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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发展党员规定没有强制规定需要写自传,但是个别省市有要求写。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3-11-0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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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引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对此并无要求,但在1990年细则(试行)中是有要求的。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11-0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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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没有对自传提出要求,只是再第二十一条明确,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需要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1-09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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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没有提及写自传要求。

风言风语

lv 6

发布于:2023-11-0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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