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支委会的职责应如何表述?
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对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定位做了明确规定,即,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又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那么请问,只设立支委会(或党总支委员会)的小型国有企业,其支委会(或党总支委员会)可否发挥领导作用,表述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章程中可否进行相应表述?
又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那么请问,只设立支委会(或党总支委员会)的小型国有企业,其支委会(或党总支委员会)可否发挥领导作用,表述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章程中可否进行相应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