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2014年5月28日之后入党的,并非必须有自传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0-21 12:05
1990年颁布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014年颁布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未对自传进行规定。
你如果是2014年细则颁布前入党,则需要撰写自传。如果是之后入党,则不必再撰写自传。
2014年版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于自传已无明确的要求,如果该党员是在2014年以后发展入党的,不应要求提供自传。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10-19 22:26
各项规定中没有关于自传的规定,所以自传不是党员档案中的必须材料,建议与党组织进行沟通。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3-10-19 15:48
应该由原党支部出具情况说明,若无法出具,建议向原党支部上级党委反馈该问题。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10-19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