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接续培养的日期如何填写?
积极分子培养记录的最后一次填写日期是2022年6月1日,后来到社区继续培养考察,2023年8月31日又到别的学校报道了。请问在社区继续培养期间,培养日期应该写2022年6月1日到2023年6月1日还是可以写到2023年8月31日?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建议在2023年8月底增写一次考察意见。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0-21 12:18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因此,你到社区后第一次的积极分子培养半年鉴定应当是2022年12月1日,第二次是2023年6月1日。
应该填写2023年8月31日。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3-10-19 16:04
根据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应以实际时间为准,社区培养的时间是什么时间就是什么时间。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0-19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