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申请入党的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0-09 13:47
可咨询现单位的直辖区党工委或者街道,能否接收你的入党材料。如果重新申请入党,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风言风语
lv 6
发布于:2023-10-09 12:12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向居住地党组织,转交积极分子相关资料,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0-09 11:56
可以联系公司所在地社区、园区、楼宇党组织,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交到这些党组织,并接续培养。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10-09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