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举时,不计入应到人数的党员可以作为候选人吗?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被停止党籍的;(4)在留党察看期间的;(5)被依法留置、逮捕的;(6)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7)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8)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
如果:某党员因外出工作半年以上,组织关系没有转走,按照以上情况,可以列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但可以作为候选人吗?
如果:某党员因外出工作半年以上,组织关系没有转走,按照以上情况,可以列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但可以作为候选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