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考察意见怎么填?
成为入党积极分子10个月(5月份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次年3月调出原单位接续到新单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教育考察情况登记表》原单位只填了半年的考察意见,转入后怎么填?
网友的回答
那来捋一下,按照半年考察一次来计算
2022年5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2022年11月应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2023年3月调离原党组织,
转入新的组织后,新组织接续培养,指定新的培养联系人。
2023年5月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在接续培养的衔接过程中,一是可以由原党支部对转出前的情况再次补充一个培养情况写进去或者单独出个说明;二是新的党支部依据原党支部的情况说明结合在本单位的表现再写个说明。
在本人层面,为了新的党组织能够撰写好考察意见,建议入党积极分子在2023年5月书面提交一次思想汇报情况,详细说明自己在原单位和现单位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2022年5月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2022年11月应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2023年3月调离原党组织,
转入新的组织后,新组织接续培养,指定新的培养联系人。
2023年5月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在接续培养的衔接过程中,一是可以由原党支部对转出前的情况再次补充一个培养情况写进去或者单独出个说明;二是新的党支部依据原党支部的情况说明结合在本单位的表现再写个说明。
在本人层面,为了新的党组织能够撰写好考察意见,建议入党积极分子在2023年5月书面提交一次思想汇报情况,详细说明自己在原单位和现单位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