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需要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对象为:1.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2.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党组(党委)成员;3.国有企业党组织、高等学校党组织、乡镇党委等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06-26 08:06
一般不需要,但最终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其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6-26 05:47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后,支部委员会不再召开民主生活会,而是召开组织生活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七条: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支部委员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颁布前的一般做法,没有上升到条例的层面做出过规定。
一般民主生活会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班子召开的,部分科级单位的领导班子也会召开。
关键字:领导班子
民主生活会是对领导班子而言的,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6-25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