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新入职的发展对象如何继续发展为...

新入职的发展对象如何继续发展为预备党员?

新入职员工目前是发展对象,在原单位2022.8已经进行过政审,下一步按照流程是党支部审查拟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这个会议是否有时间限制?是否需要考察半年之后再开会接收?

12371网友9yan91

lv 1

发布时间:2023-06-0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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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建议由原党支部出具考察情况鉴定,现党支部进行接续培养,继续考察,当到达时间后结合原党支部的考察情况和在现党支部工作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3-06-0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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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发展对象身份已经无效了,因为发展对象与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相关。
所以发展对象身份只有在原支部(党委)内才有效,另外也不能跨年度发展。
所以,你现在是入党积极分子身份,需要经过新组织至少半年的考察,才可以重新确定为发展对象。

广东省阳江市Andy

lv 10

发布于:2023-06-0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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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规定了程序,没有时间上的规定。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入党积极分子管理中有继续培养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部门,或因参军、上学、招工、婚嫁等原因,由甲地到乙地,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调出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在单位已经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宜在调入后立即列为发展对象。一般应由调入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半年以上的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6-06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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