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的发展对象如何继续发展为预备党员?
新入职员工目前是发展对象,在原单位2022.8已经进行过政审,下一步按照流程是党支部审查拟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这个会议是否有时间限制?是否需要考察半年之后再开会接收?
网友的回答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规定了程序,没有时间上的规定。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入党积极分子管理中有继续培养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部门,或因参军、上学、招工、婚嫁等原因,由甲地到乙地,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调出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在单位已经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宜在调入后立即列为发展对象。一般应由调入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半年以上的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2、入党积极分子管理中有继续培养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部门,或因参军、上学、招工、婚嫁等原因,由甲地到乙地,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调出的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在单位已经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宜在调入后立即列为发展对象。一般应由调入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半年以上的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