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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怎么处置?

长期流动在外的党员,对于无法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又不到其他就近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建议其转移组织关系也不执行的,应该怎么处置?处置程序怎么样的?

weishengben

lv 3

发布时间:2023-05-2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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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如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且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应按自行脱党处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5-2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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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5-2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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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6个月内经常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加强教育,经过教育无转变的,可决定让其限期改正。在限期改正期间仍不改正的,可根据其表现,作出组织处理。 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这种制度,称为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在党的生活中,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因此,每个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和小组,而且要坚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2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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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予以除名;
  (二)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三)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予以除名;
  (四)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五)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六)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12371网友h88cwi

lv 1

发布于:2023-05-2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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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该流动党员是否持流动党员证在流入地参加组织生活会,应督促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多次联系拒不参加的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处理。

姚世军

lv 5

发布于:2023-05-2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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